省医改办通报去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效果评估情况我市在全省排名第七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13-04-10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的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为准确掌握和评估政策具体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和政策的社会效果,省医改办于2012年开展了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调研评估课题,组织开展了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调研评估工作,并于2013年3月21日印发了《广东省基层医改调查研究评估报告》,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医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徐少华同志、副省长刘昆同志和省发展改革委主任、省医改办主任李春洪同志分别在《广东省基层医改调查研究评估课题研究报告》作了重要批示。

此前,省医改办对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问卷调查和分析,开展广泛实地调研,对照国家和我省政策目标,总结分析了我省基层医改政策的实施情况和存在问题,并对实施效果进行了评估。

通过对落实政策情况、基层综改效果、实地调研打分三大类,29个具体指标,以总分100分权数进行衡量,对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落实基层综改政策效果进行了评分。本次基层综改评估总分第一名的地市为68.7分;倒数第一名的地市为48.6分;在本次基层综改评估中,我市以两个单项第一(医护人员满意度为86.9分,占总分值10%;群众满意度为86分,占总分值10%),以总分60.2分位居全省综改效果评估第七名。面对珠江三角洲等市强手如林阵营,清远市在这场评比活动中能进入前7名来之不易。回顾过去,我市在医改大舞台上,主要演绎角色及推动进程如下:

2009年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崛起之年,面对我市财政底子薄,农村人口多的局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着眼未来,创新医改政策。在2011年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0%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纳入了十件民生实事,2012年又把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纳入了十件民生实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认真实施《清远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全面完成与省政府签订的年度医改任务责任书,大力推进医改特别是五项重点改革工作,并在全民医保体系上有新的突破,全市参保率达95%以上,报销比例高达90%,形成了基本医疗保险为主,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的良好局面。

政策出台,重在落实。2012年6月,以市发改局名义印发了《清远市基层医改任务落实情况自查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进行“回头看”,检查基层医改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情况,督促各级政府进一步强化责任,切实落实各项政策和投入;查找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将改革持续推向深入。通过自查评估、实地督查、整改等环节,有效确保基层医改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我市基层综合改革,通过管理体制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改革、药品采购配送制度改革以及建立长效多渠道的补偿机制等。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人民群众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据统计,基层医改头三年,各级财政投入资金达22.46亿元,其中:市、县两级财政投入资金达8.13亿元,2012年医改监测报表显示,基本药物实际销售价格下降19.77%,门急诊次均费用下降24.96%,住院次均费用下降6.5%,约400万人享受到医改带来的实惠。基层综改目前正朝着“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卫生事业得发展”的目标迈进。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的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为准确掌握和评估政策具体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和政策的社会效果,省医改办于2012年开展了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调研评估课题,组织开展了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调研评估工作,并于2013年3月21日印发了《广东省基层医改调查研究评估报告》,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医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徐少华同志、副省长刘昆同志和省发展改革委主任、省医改办主任李春洪同志分别在《广东省基层医改调查研究评估课题研究报告》作了重要批示。

此前,省医改办对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问卷调查和分析,开展广泛实地调研,对照国家和我省政策目标,总结分析了我省基层医改政策的实施情况和存在问题,并对实施效果进行了评估。

通过对落实政策情况、基层综改效果、实地调研打分三大类,29个具体指标,以总分100分权数进行衡量,对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落实基层综改政策效果进行了评分。本次基层综改评估总分第一名的地市为68.7分;倒数第一名的地市为48.6分;在本次基层综改评估中,我市以两个单项第一(医护人员满意度为86.9分,占总分值10%;群众满意度为86分,占总分值10%),以总分60.2分位居全省综改效果评估第七名。面对珠江三角洲等市强手如林阵营,清远市在这场评比活动中能进入前7名来之不易。回顾过去,我市在医改大舞台上,主要演绎角色及推动进程如下:

2009年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崛起之年,面对我市财政底子薄,农村人口多的局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着眼未来,创新医改政策。在2011年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0%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纳入了十件民生实事,2012年又把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纳入了十件民生实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认真实施《清远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全面完成与省政府签订的年度医改任务责任书,大力推进医改特别是五项重点改革工作,并在全民医保体系上有新的突破,全市参保率达95%以上,报销比例高达90%,形成了基本医疗保险为主,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的良好局面。

政策出台,重在落实。2012年6月,以市发改局名义印发了《清远市基层医改任务落实情况自查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进行“回头看”,检查基层医改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情况,督促各级政府进一步强化责任,切实落实各项政策和投入;查找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将改革持续推向深入。通过自查评估、实地督查、整改等环节,有效确保基层医改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我市基层综合改革,通过管理体制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改革、药品采购配送制度改革以及建立长效多渠道的补偿机制等。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人民群众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据统计,基层医改头三年,各级财政投入资金达22.46亿元,其中:市、县两级财政投入资金达8.13亿元,2012年医改监测报表显示,基本药物实际销售价格下降19.77%,门急诊次均费用下降24.96%,住院次均费用下降6.5%,约400万人享受到医改带来的实惠。基层综改目前正朝着“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卫生事业得发展”的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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