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医改办来清考察交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12-12-18

1214日,河北省发改委副主任、省医改办常务副主任毛宇山河北省医改考察团一行10人,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副巡视员许派波同志,广东省医改办(省中医药局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江培伟同志等陪同下,考察清远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工作

期间,河北省医改考察团在清远市政府副市长、市医改领导小组副组长陈建华同志,清远市人民医院院长周海波同志等陪同下参观清远市人民医院。考察团对清远市人民医院现拥有的建设规模、先进的设备、医疗服务模式的转变等感到十分赞赏。

召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专题座谈会,市政府副市长、市医改领导小组副组长陈建华同志,清远市人社局副局长、市社保局局长刘国庆同志分别介绍了清远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工作情况等,并进行座谈交流。

近年来,我市率先构建医保服务新模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受到省政府有关领导及省有关部门的肯定,我们的具体做法是:一是大胆探索,创新制度。引入商业保险公司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路子,通过引入商业补充保险进行大病保障,对基本医疗保险最高限额以上部分再提高保障制度,对个人自付部分进行二次报销,报销比例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市内一、二、三级医院住院比例分别为90%、65%、45%;起付标准不断降低,市内一、二、三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100元、300元、600元,通过引进商业保险及医保模式上的创新,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以及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贫的问题。二是双重管理,提高效率。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管理环节,商业保险公司派出专门人员进驻我市各级医保经办部门,由医保经办部门统一调配工作,实行双重管理,共同办公、共同审核的模式,做到互相控制、透明管理,同时又同步审核,快速结算,及时同步支付各项医保待遇。三是联手监督,控制风险。引入商业保险公司合作后,对商业保险公司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运营方式,因此商业保险公司主动控制风险,积极配合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对医疗机构实行严格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局面。四是合作共赢,减少成本。商业保险公司出资聘请了40多名医学专业人员派驻到基层医保经办机构,由医保经办机构稽查部门统一组织,采取定点驻院监督、流动监督、舆论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的模式,定期不定期地对医、管、患三方的医保行为进行检查,从而有效减少大处方、大检查的现象发生,使患者的诊疗费用得到有效的控制,确保了医保基金的安全;商业保险机构运营补充医疗保险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超支不补、盈利调控的模式,利用杠杆管理方式调整控制商业保险的利润,最大限度的使参保人的待遇得到有效提升。

参加这次座谈会有市发改、医改、卫生、财政、人社等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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