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简报2014年第7期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14-12-25

国家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7月9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国人民银行共同举办主题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新闻发布会。

 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司长田锦尘在发布会上表示,为统筹和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国家发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共同牵头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机制,推动社会信用体系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这个机制形成以来,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编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这个规划纲要是我国第一部全面推进信用建设的专项规划,明确了我们未来发展的重大的任务和目标。二是推动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中国人民银行配合法制办制定《征信业管理条例》已由国务院颁布实施,各部门各地区已经陆续制定了一些部门和地方的法规和规章。目前,十二届全国人大已将信用立法列入立法规划。三是推动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提出了以身份证号为基础的公民统一代码方案。四是推动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工作。目前在社会信用体系部际联席会议框架下,已经建立了有25个部门参与的信用信息共建共享机制。五是推动地方信用体系建设。他同时指出目前我国社会上还存在着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偷逃骗税、学术不端、食品安全事故等大量不诚信问题,企业每年因诚信缺失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6000亿。今后,国家将建立社会信用黑名单制度,对诚实守信的自然人和市场主体要给予奖励,对于失信的要惩戒,使失信者在市场交易中受到制约和限制。国家发改委正研究组建信用中国网站,将分散在各个行业、各个部门、各个地方的信用信息实现全国范围内的整合,所有个人、团体和组织在经济社会中涉及到信用的问题,都应纳入到信用记录之中,不能有死角和盲点。现在网站域名的申请工作已经完成。

 提及个人征信,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副局长张子红表示,到2014年3月末,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为8.4亿人和1930.6万户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为商业银行等机构防范信贷风险提供了重要支持

   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工作略快于国家层面。我市于2013年7月份印发实施了《清远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3-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根据《规划》要求,我市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的信用管理制度。目前,我市由政府、相关行业和部门印发实施了《清远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清远市诚信示范企业优惠优惠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办法》、《清远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清远市市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诚信登记管理办法》、《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诚信信息管理办法》、《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行为记分办法》、《清远市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试行办法《清远市质监局建材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信用管理制度,有效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信用信息整合上,我市正在建设包含公共信用管理信息平台在内的“两建”信息综合管理与应用平台,预计7月底可以开始系统调试,12月底开始试运作。届时将在政府部门内部实现“三大信息”(商事主体信用信息、登记信息、市场监管信息)的互通共享,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孤岛和藩篱现象,真正实现有效监管。另外,“信用清远网”建设已启动,目前域名申请工作已经完成,正在征集“信用清远网”LOGO标识 、广告词和动态导入页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