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发改价格〔2021〕20号
清远市清新区职业技术学校:
报来《关于要求调整学生住宿费的请示》收悉。
根据《关于改革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高等院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核定方式的通知》(粤价〔2004〕128号)、《关于完善我省职业技术教育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粤价〔2008〕150号)有关规定,你们提出的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经市教育局初审,并结合实地察看情况,现批复如下:
一、核定你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为:6-8人间700元/生·学年,详见附件《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高等院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核准表》(2021年清价核字03号)。
二、以上收费标准自2022年春季学期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其他事项按照《关于完善我省职业技术教育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粤价〔2008〕150号)有关规定执行。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