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政策,切实减轻社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0〕435号)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我局会同市财政局草拟了《关于调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电子邮箱:QYJF3379882@163.COM。传真:3379882。
邮寄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北江二路10号清远市发展改革局113室;邮编:51151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7日。
附件:《关于调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