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经济发展促进局),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现将《关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处理量核定工作等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8〕5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处理量核定工作等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8〕537号).pdf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2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2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