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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发改价格函〔2018〕34号
转发关于核定有关垃圾焚烧发电企业2017年
上网电量及上网电价等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经济发展促进局),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有关垃圾焚烧发电企业2017年上网电量及上网电价等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8〕228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5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5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