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新闻出版局关于下达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2-18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经济发展促进局)、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广东新华发行集团清远新华书店,各有关出版单位,市直属有关学校: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关于下达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25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关于下达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pdf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清远市新闻出版局

2021年2月7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关于下达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

粤发改价格函〔2021〕256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教育书店有限公司,各有关出版单位: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原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中小学教材价格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7〕125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调整我省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价格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7〕434号)规定,现核定我省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材(含光盘、音带)的零售价格,详见附件。请各地将本通知以适当的方式转发到各学校,并认真贯彻执行。

本通知2021年春季学期执行。



附件:2021年春季广东省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表.xls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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