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1-07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的工作指导下,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清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以及《清远市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及具体要求,建立健全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坚持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推动行政权力公平公正公开,同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现将相关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全力做好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疫情期间,扎实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推动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提速扩面。一是为企业积极争取优惠政策。向省发改委申请符合条件企业享受优惠政策,联合建行推出“建清项目通”贷款产品,解决重点项目融资需求;落实阶段性降电价、降气价、降水价政策,2-10月阶段性降电价及2-6月阶段性降水、气价共2.98亿元。二是加快推动重点项目复工复产。3月2日,全市在建省重点项目100%复工;3月18日,在建市重点项目基本全面复工。三是做好防疫物资保障。做好粮油物资供应保障。做好应急物资调拨,共计发放帐篷、集装箱房、防寒服等80类应急救灾物资24万多件,价值近700万元。加强重要民生商品及新冠疫情相关防治药品及防护用品市场供应和价格情况监测。

二、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强化权力制约监督

修订完善《中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中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责办法(试行)》《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制度》等规章制度,对民主议事决策、选人用人、聘用人员管理、资金分配使用、政府采购等方面权力进行规范约束和科学监督。强化对重点部门和岗位的权力制约,严格落实分类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

(二)大力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贯彻落实《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的内容、形式以及具体要求,保障社会及人民群众对我局政府信息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监督。2020年,我局就广清一体化、优化营商环境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邀请主流媒体出席并进行采访报道,促使重大政务工作及时公开,加大工作透明度,让市民群众更好地对相关工作提出意见。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及时、便民的原则,通过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清远发改局微信公众号以及单位正门滚栏宣传等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工作动态,坚持依法行政,增强工作透明度,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2020年公开信息1151条、通知公告131条、工作动态97条、商品住房备案信息430条、其它493条;信息公开申请3条,在限期内已答复办结;网站留言8条,12345服务热线20条咨询、投诉、举报,在限期内已答复办结。2020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全力推进“放管服”工作。按照国家和省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我局和省发改委签订了行政委托授权协议,取消、下放和委托管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认真组织实施,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立项办件173件,其中,审批和核准项目151件,登记备案项目22件,办结率达到100%。

二是推进基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我市企业投资项目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负面清单外项目备案不设置任何前置审批条件,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上填报项目信息即可办理,办理时间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核准前置审批条件只保留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2项,取消资金信用证明等18项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范围的手续材料,办理时间由20个工作日压减为5个工作日。

(四)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推进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贯彻执行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关规定标准和制度规范。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精细化管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2019〕1685号),严格实行“全国一张清单”。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同时积极配合省有关单位,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征求意见工作。

)严格政府项目评审

修订《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概算评审管理办法》,制定出台概算审核说明模板,建立项目概算申报资料预审制度,规范概算审核程序。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认真审核把关概算报送质量,退回未严格按照可研批复的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达到控制项目总投资的作用。截至目前,完成26宗项目概算评审,送审20.06亿元,审核17.57亿元,审减2.49亿元,核减率 12.41%,提高了建设资金使用效益。

)扎实开展投资管理工作

    一是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按照省发改委部署,制定印发了“投资法规执法检查 疏解治理投资堵点”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草拟了《清远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清远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已完成三次意见征求工作,并在我局网站、市政府网站公示完毕,现已报市司法局进行规范性文件审查。二是组织省“十四五”规划纲要重大项目申报,初步梳理出404个项目、总投资10375.05亿元。三是制定并印发《清远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实施方案》,减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负担。同时,正在拟定我市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做好稳投资工作措施,切实推动我市稳投资工作。

)做好项目申报专项债券

根据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努力争取国家地方性专项债券,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对申报专项债券项目实行特事特办,按绿色通道审批。2020年我局共收到有关项目134个,在项目单位提供项目代码和承诺函的前提下,先行赋予项目审批文号,再由项目单位后补充材料。目前,还有24个国家地方专项债券项目进行了相关资料后补,完成了审批。

)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一是完善市优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联席会议“5+7”制度。印发《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清远市优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按省市要求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

二是扎实做好国家和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目前,我市已完成国家要求复制推广的改革举措9项(共13项);省要求复制推广的改革措施2项(共11项),其他改革举措努力推进。

三是疏通堵点,组织调研活动。组织高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营商环境改革牵头部门开展2020年上半年“入园进企”精准调研活动,服务企业,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

四是以评促提,开展营商环境评价。2020年6月,委托省情调查研究中心作为第三方评价机构,根据清远实际构建了“清远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17个一级指标、81个二级指标)。11月完成评价形成《2020清远市营商环境评价报告》,12月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全面梳理评价反映出来的问题,推动各部门强弱项、补短板,同时,以表彰奖励、严肃问责等举措形成正反方向工作压力,督促各地各部门更好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责任。

五是举办2020年广清营商环境一体化专题培训班。市委组织部、广清对口帮扶指挥部、市发改局积极对接广州市政府系统培训中心,于11月在广州市政府系统培训中心举办2020年广清营商环境一体化专题培训班,共53名市营商环境联席会议主要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培训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六是开展“党媒营商环境百企行”,出版《清远市营商环境典型案例》(2020)。2019年底,经中共清远市委批准,清远日报社牵头市级媒体开展“党媒营商环境百企行”,围绕企业党建、产业升级、品牌塑造、劳资关系等内容,计划走进100家规模以上代表性企业调研采访,倾听企业“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并积极推动协调解决。经过一年努力,已走访企业近30家,出版《清远市营商环境典型案例》(2020),并采取二维码延伸阅读方式,力求全面展现我市营商环境改革阶段性成果,进一步营造法治化、国际化、市场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七是突出法治,宣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组织全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学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召开了三场有关座谈会,宣讲《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内容,发放相关宣传材料。

八是大力宣传营商环境,积极营造营商氛围。积极与南方日报沟通合作,充分利用省级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清远优化营商环境的成效。发表了《集中“优势兵力”抓住营商环境改革“牛鼻子”》《打好惠企暖企“组合拳”对标湾区 优化营商环境跑出“广清速度”》《企业是“金山银山”营商环境就是“绿水青山”》等文章,并在11月30日召开清远市2020年营商环境专题新闻发布会。

)完善社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确定年度工作重点,推进“信用清远”建设。制定《2019年清远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4大任务20项具体工作,并将工作逐项落实到责任单位。

二是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履职行为,加强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在行政管理事项中的应用,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整治,打击侵权假冒违法失信行为。

三是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完善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共享、应用机制。修订《清远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进一步扩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范围,推动将水、电、气等公共事业缴费、欠费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推进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与“清企通”等服务平台对接。至2020年11月,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共归集15392.13万条信用数据,并将相关数据推送给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清远网上政务服务大厅等18个应用系统共享;同时,通过“信用清远”网对外公开1754.07万条信用数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信用查询服务。

四是加强信用联合奖惩及信用修复机制建设。根据国家各领域“红黑名单”认定标准,分别认定“红黑名单”,作为联合奖惩对象,认真梳理编制市级联合奖惩措施清单,通过市信用联合奖惩系统,将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信用联合奖惩措施清单接口嵌入嵌入政务服务大厅及部门业务审批系统,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对“红黑名单”主体实施联合奖惩。

)扎实做好成品油管理

一是抓好成品油审批监管。截至目前,我局已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完成118家加油站企业网上审批业务,其中新建领证13家、注销领证7家、变更成品油证书号1家、到期换证69家、法人变更18家、名称变更1家、注销7家、遗失补办2家,我市通过年检的成品油经营企业有265家,免检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14家,有1家暂未通过年审。

二是加大成品油非法经营整治力度。1-11月,行政查处共42起,取缔非法加油点49个,查处成品油149.48吨;刑事查处立案24起,捣毁非法加油站(点)64个,打掉非法团伙40个,抓获人员78人,逮捕46人,查处成品油356吨,案值约732万元。

三是加强高耗能企业监管力度。联合市工信局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并于2020年8月5日至9月14日对列入我市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和省级节能监察任务名单的57家企业开展专项节能监察。从监察结果来看,有49家企业数据指标达到国家能耗限额标准及相关文件要求,3家企业2019年停产,5家企业因数据无法溯源,视同能耗限额超标。

十一)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粮食安全责任考核

根据考核工作总体安排,组织开展我市2020年度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对照省考核评分标准,组织市粮食考核成员单位开展自查自评,逐项研究梳理考核指标,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力推动完成考核相关工作任务,高标准迎接“省考”。

十二)进一步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

一是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制定并印发《2020年清远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要点》《清远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202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管理。二是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及专项行动计划,结合实际,深入组织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整治“两个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台账,推动隐患问题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行动开展以来,我局组织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监督检查6次,检查企业15家次,排查发现问题隐患63处,落实整改63处,无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事故。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及合法性审查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截至目前,我局共完成7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合规合法。

(二)及时清理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及时梳理涉及我局机构改革等事项的规范性文件,并及时清理了2份我局负责实施的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稳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指导、规范局内部相关科室统一使用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二是推进2020年“三项制度”开展。落实“谁执法、谁公示”以及“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确定本单位执法信息公示系统的填报人、审核人、审批人。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结果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执法信息在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按照原则上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 5%的要求,配齐法制审核人员2名。

(二)加强行政执法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组织在编在职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持证执法,2020年我局(含下属事业单位)共21人通过执法证考试。二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化。制定印发了《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工作实施方案》,针对我局目前工作开展实际,提出了重点条款,以规范我局相关行政检查工作管理,以《方案》为重要抓手,结合《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相关规范,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制度化,切实改变我局各项行政检查、处罚行为欠规范的问题,切实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

五、强化法治政府组织保障

(一)落实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责任

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高度重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向市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落实报告向社会公开工作。

(二)加强法治学习

结合我局实际,及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同时加强干部队伍法治思想建设,严格执行年度学法考试制度,我局全员参与年度学法考试,学习时长、考试成绩均100%达标,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以及依法行政意识得到显著提高。同时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普法、疫情防控以案释法宣传教育、专题学习《民法典》、举办民法典讲座、观看学习民法典公开课视频等学习活动,提高全员的法律意识,切实加强依法行政。

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以及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果,但仍存在行政检查、案卷管理欠规范等问题。2021年,我局将结合局贯彻《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工作方案以及《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风险防范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六、2021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继续深化营商环境改革、价格改革、“放管服”改革、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投资项目承诺制审批改革等相关任务。建立营商环境痛点难点堵点收集办理台账和反馈机制。完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推进信用联合奖惩,开展“信用清远”网和信用联合奖惩系统升级改造,建设城市信用监测上报系统。二是提升粮食安全和物资应急保障能力。持续推进仓库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力求我市“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工作按省要求高标准完成。推动救灾物资仓库建设。强化救灾物资审计和粮食大清查问题整改。加强粮食和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开展粮食和救灾物资安全责任制考核。健全全市粮食和物资应急保障体系。

(二)继续强化法治政府组织保障

一是深化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机制,及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二是持续加强法治学习,建立实施定期学法机制,加强干部队伍法治思想建设,提高全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以及依法行政意识。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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