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5-01-14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清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清远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发改工作重点,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部署,依法行政、认真履职,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现将相关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强化思想建设,持续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起来,切实贯彻落实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积极发挥经济综合部门职能作用,盯紧省、市部署的重点工作、考核指标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集中精力抓好落实,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发展改革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治思想等作为学习的常设议题、长期主题。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推动我局全体党员干部持续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

  (三)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

  我局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认真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做好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县域经济专班各项工作,印发县域经济专班2024年工作要点,强化专班工作机制建设,积极推进县域经济特色产业重点项目库建设,印发《清远市“百千万工程”县域经济特色产业重点项目管理制度》。狠抓承接产业有序转移,增强主平台科创支撑能力,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不断壮大专精特新企业群体,加快推动产业创新升级,今年清远主平台产业园区新增5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快建设“万亩千亿级”发展大平台,加力提速建设广清纺织服装产业有序转移。

  (四)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主要负责同志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专门听取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情况汇报,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报告。切实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向市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落实报告向社会公开工作。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我市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加强权力制约严格行政监督

  局班子严格执行《中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领导干部正确履职、规范用权,进一步监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直属单位班子成员依法行政。同时,要求直属单位制定完善本单位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工作规则,规范决策程序,并结合年度综合考核开展检查,确保落实民主集中制。

  (二)大力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贯彻落实《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的内容、形式以及具体要求,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促进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努力扩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质询权和监督权。2024年,我局就安全生产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大工作透明度,促进与市民群众更好地对相关工作进行交流沟通。

  二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采用线上结合线下的模式,通过局网站以及单位正门滚栏宣传公开相关工作。2024年政务网站公开信息1409条,其中通知公告152条、工作动态49条、商品住房备案信息716条、其它492条(菜篮子信息共486条、政策法规5条、规范性文件1条);信息公开申请15条,在限期内已答复办结;网站留言14条,均已答复。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做好迎接2024年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通过印发《关于做好迎接2024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的通知》、召开全市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和开展实地调研,了解迎评工作进展,压实相关部门责任并对存在“堵点”“难点”,对标对表,逐项突破,顺利完成考核任务。是推进广清营商环境一体化建设。根据《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结合清远实际,印发《清远市2024年加快广清营商环境一体化暨落实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责任清单》(以下简称“责任清单”)。《责任清单》涉及15个重点领域构成,明确了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推进落实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改革的178条任务及措施。三是完善营商环境建设绩效考核方案。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考核方法、考核指标,首次使用季度考核方式,加大对县域营商环境的考核力度,发挥好考核“指挥棒”的导向、激励、监督作用,增强各县(市、区)优化营商环境压力和动力。四是持续推进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全省首笔广东税务APP数字人民币缴纳税费业务和首个“一用多发”光伏并网模式在清远落地。率先实现不动产过户“总对总”“税费同缴”服务。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深化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开展分类改革。广清营商环境持续协同优化,两地实现“跨城通办”事项2800多项,“一网通办”网上可办率提升至96%。

  (四)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广东省信用县建设工作。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省信用县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指导英德市、连州市和连南瑶族自治县完成广东省第二批信用县工作方案备案。二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清远市2024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专题培训会,各县(市、区)信用工作的负责人和经办人通过此次培训会,增加了信用工作专业知识的积累,深化了对信用工作的理解,明确了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定位和责任。三是持续提升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排名。1-10月我市全国城市信用监测平均排名123名,较2023年提升27名,其中9月、10月分别排67名、53名,居全省前列。四是持续开展严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截至12月31日,高频失信企业名单中累计移出49家。五是持续提升“双公示”数据质量。2024年1-11月我市“双公示”数据的及时率、合规率、瞒报率、整改率等各项指标总体达标率为99.90%,位列全省第三。六是持续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截至12月31日,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共归集2226类信息资源4.23亿条数据。七是持续开展信用修复工作。联合多部门转发《深化信用修复“一口受理、一次办成”改革办好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方案》《广东省信用修复“一件事”办事指引》等多份国家、省有关文件,高效推进信用修复“一件事”办理,让企业“轻装上阵”,加大经营主体信用支持力度。全年共受理信用修复申请1840件,成功完成信用修复申请1327件。八是大力推进“信易贷”工作。截至12月31日共有117610家(次)企业入驻清远市信易贷平台,银企成功对接9242笔,累计融资金额210.73亿元。

  (五)依法加强监管与审批工作

  一是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制定完善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和规范,明确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申请材料清单,清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的不合理门槛和规定。2024年共受理投资项目立项办件8472件,其中审批项目1402件,核准项目38件,备案项目7032件,办结率均达100%。大力推进“容缺受理”“绿色通道”,2024年共为4个重大项目通过“绿色通道”办结立项业务,对29个项目实行容缺受理。

  二是深入推进节能降耗监管。完成清远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新建项目节能审查,共办理新建项目节能审查33个,涉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8万吨标准煤。对113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及节能诊断,市级对88家用能单位开展节能监察,发放整改通知书12份。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完成1984家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统计审核。

  三是抓好能源领域安全监管。制定《清远市能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11大项31小项行动。截至12月31日,市、县(市、区)两级发改部门累计共派出2525人次,对全市572家次加油站、61家次天然气长输管道、174家次充电桩设施、89家次电力设施、117家次在建新能源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发现安全隐患306项,已全部完成整改。

  (六)以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为重点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完善能源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加强对供水、污水处理、管道天然气、机动车停放、教育、殡葬、文化体育设施等行业的成本调查或定期监审,对市区6家城镇供水经营企业、5家污水处理厂、2家城镇管道燃气企业、1家机动车停放服务企业、3所民办学校、1个殡葬服务企业和1个体育设施场所等出具了成本监审结论或成本调查报告。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验收攻坚。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牵头制定《清远市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行为。截至12月31日,共受理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716批次、76807套。

  (七)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及合法性审查。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照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原则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所有规范性文件依法严格执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的等程序。二是定期梳理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文件,严格对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规定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八)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完善《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管理制度》,落实“谁执法、谁公示”以及“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的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二是规范执法程序,明确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形式,对执法各个环节进行记录,全面、系统的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三是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主动、及时地向公众公开执法信息,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2.加强学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加强学法与执法人员管理。加强政治学习,紧紧围绕提升法治素质、增强法治能力,不断加强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引导全局行政执法人员队伍树牢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组织执法人员培训班,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并专题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全员通过“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学法并参与年度学法考试,参学率、合格率均100%达标。进一步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规范执法资格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认真组织行政执法证综合法律知识考试。

  二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化。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监督管理,落实《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工作实施方案》,结合《2021年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相关规范,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评自查,推进依法行政制度化,着力提高全局行政执法管理能力水平。

  (九)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积极开展新行政复议法宣传工作,配合做好涉及行政复议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目前我局没有涉及此类规范性文件。二是畅通投诉渠道,在局网站公示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确保投诉畅通,强化服务理念,依法依规做好办理流程,提升工作质量,更好的满足群众需求。截至目前,我局共处理信访、投诉、热线等案件195余件,均按照相关规定、受理流程,依法答复咨询事项,依法处理投诉事项,确保社会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三、存在的问题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待进一步深化,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还不够深入,部分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与实际应用存在差距,法律意识不强,法治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普法宣传工作深度不够,法治宣传的途径和渠道比较简单,利用新媒体创新开展法治宣传较少,普法受众有限,效果不够明显。工作理念、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的主动创新能力仍有待提升,普法宣传的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完善。

  (三)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数量严重不足,各执法科室中真正从事一线执法的人员一般只有1~2 名,无法满足执法覆盖的需要。具备法律专业资格的人员贮备不足,法治审查力量薄弱,执法监督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

  (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还有差距,各项法治建设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优化政务信息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行政执法水平等方面还有待提高。

  四、下一步计划

  (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高法治化水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提升全局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推动全局法治政府工作不断深化。

  (二)加强普法工作,提高法治意识,创新普法方式方法,推动普法工作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展互联网新媒体互动式普法,在重要时间节点进行宣传教育,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文明执法,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组织执法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充实执法队伍,让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法律之上、为民服务观念,确保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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