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投资〔2016〕77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粤发改投资【2016】776号)广东省发改委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切实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2016年12月20日
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投资〔2016〕77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粤发改投资【2016】776号)广东省发改委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切实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