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经济发展促进局),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有关光伏发电企业: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6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67号).pdf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2月7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经济发展促进局),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有关光伏发电企业: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6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67号).pdf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