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分享经验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18-08-01

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贯彻落实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广东省粮食安全

保障条例》经验分享

 

今年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施行14周年及《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颁布实施9周年(以下简称两部《条例》)。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粮食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两部《条例》在保障全粮食安全中的法制保障作用,我局积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落实我区粮食工作政府责任,依法依规管粮治粮,确保我区粮食安全。现将两部《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局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落实情况

   )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深入贯彻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切实做到依法管粮;制定并发布了《权责清单》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向社会公开各部门按照《权责清单》履行职责实行依法行政。

    (二)贯彻两部《条例》,实现粮食供求平衡。主要抓好粮食购销、地方储备粮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严格执行和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确保区级储备粮质量安全、数量准确。落实粮食应急管理机制,定期组织粮食应急演练,保障应急粮油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确保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三)抓好粮质检查,保障市场成品粮油质量安全。主要抓好粮食质量安全保障工程。深入推进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工作,抓好放心粮油工程示范企业建设,升级改造完善放心粮油销售网点,完善粮食配送服务网络,更好地满足市民生活需要。加强粮油诚信经营引导和监管,逐步建立我区粮食企业信用监管体系,促进粮食经营者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四)加强法制教育,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执法人员依法办事能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继续聘请专业律师为法律顾问,加强粮食流通市场的依法管理,切实维护粮食经营者合法权益,以便更好地指导我局开展各项依法治理工作。三是加大对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努力推行文明、理性执法。

(五)发挥部门联动作用提高依法行政管理水平。一是严把粮食流通秩序关做好辖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增强粮食安全的防范力度;三是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配合,形成综合执法合力,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切实维护好正常的粮食市场经营秩序。

    二、主要采取措施及取得成效

为进一步加强两部《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促进社会各界进一步熟悉和遵守两部《条例》营造保障粮食安全的良好法治环境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个推进”。

(一)推进两部《条例》进机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为指导以两部《条例》及其配套制度为重点结合国家关于粮食流通的重要政策和有关文件规定宣传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粮食市场准入、宏观调控、粮食储和应急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的职责进一步强化对两部《条例》和粮食政策法规制度执行力进一步规范粮食流通管理和执法行为增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粮的能力和水平。

(二)推进两部《条例》进农村。结合粮食收购、“放心粮油进农村”、农户科学储粮等工作,分批组织前往农户家中进行宣传,为农户解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的内容,宣传国家粮食生产、收购政策,指导农户科学种植、收获、储藏科技知识以及节粮减损知识,倾听农户对粮食政策的意见建议,为他们发放宣传册子,增强粮食生产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三)推进两部《条例》进企业。采取宣传培训和粮食库存检查、粮食质量安全检查、粮食收购市场检查以及安全生产检查等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督促粮食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责任与义务执行国家有关粮食法律法规和政策包括依法取得粮食收购资格、报送统计数据、履行粮食最低最高库存量规定、按合同和国家规定及时安排粮食出库、承担应急任务等。

(四)推进两部《条例》进社区。悬挂《条例》宣传横幅、设置宣传展板,摆设多个展台,向粮食消费者宣传有关粮食质量卫生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普及粮油消费知识增强粮食消费者爱粮、节粮和科学消费观念提升消费者的质量安全科普知识水平。

    三、贯彻落实两部《条例》的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一是组织各单位召开座谈会或交流会,围绕目前粮食管理工作中的难点与热点问题,一一提出解决方法,对未能及时解决的热点问题也列为今后工作的重点对象。二是结合进一步推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组织各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各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对联合执法情况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主动上报请示,对上级部门下发的指导意见要认真学习,确保联合执法办案质量,提升联合执法行动效果。

    (二)建立学习宣传制度。广泛深入地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是推进两部《条例》贯彻落实的基础性工作。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覆盖面,增强针对性推进两部《条例》贯彻落实。除继续加强粮食部门干部职工特别是粮食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外,要把粮食经营者和农户作为重点对象,普及两部《条例》知识,让农户知晓自身在售卖粮食过程中的权利,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使粮食经营者提高守法经营的意识,促进粮食市场秩序的规范。

    (三)健全粮食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建立完善的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体系,是贯彻落实两部《条例》的重要组织保障。一是根据开展粮食行政执法和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的需要,加强和充实粮食行政管理机构、人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国务院文件的要求。二是巩固和发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建设的成果,将行政执法重心向基层延伸,逐步形成完善的监督检查工作体系。三是建立健全粮食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进一步规范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为和工作程序,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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