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市发改局编制了本部门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七部分组成,所列统计数据自2012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本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63-3867166,电子邮箱qy3867166@126.com 。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全局各科(室)、事业单位,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了“全覆盖”和“无缝隙”,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
(二)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速率。内容和速率是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安排专人负责局官网和政府网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一是实行办事公开。将领导分工、科室职责、办公室地点等信息进行公开,为群众办事业务提供方便。二是实行信息公开。切实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局官方网站、微博和省、市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及时公开和刷新公众最关心的信息。三是进行公开承诺。做到“实行首问责任制,推行办事限时制,开展优质服务,进行违诺责任追究”,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
(三)公开形式多样,信息内容全面。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从纸制文件的单一公开渠道到目前的网络、媒体等全方位公开,不断发展,日臻完善,成效明显。一是对局官网进行改版升级,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优化网站栏目,完善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扩大网站容量,增强网上互动,并及时更新内容、公开信息。二是紧跟社会潮流,充分运用微博等新媒体发布通知、公告、办事指南等内容,让人民群众更了解、关注和支持清远的发展。三是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报道改革发展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编制、公布和更新了《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指南》、《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目录》及《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
(二)在职责范围内确定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文来源:市发改局网站(http://www.qydpc.gov.cn/),并及时准确的发布。
(三)2012年度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有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局红头文件等。
(四)我局政府信息的内部保密审查2012年未出现违规违纪等情况。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2年,我局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由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把关,对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实效性进行全面审核,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本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投诉及申诉的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投诉及申诉等情况。
六、2014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还存在以下不足: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二)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效,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