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15-03-04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市发改局编制了本部门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七部分组成,所列统计数据自2014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本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63-3867166,电子邮箱qy3867166@126.com 。

一、概述

2014年,本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工作透明度,及时、准确、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主要做法如下:

(一)调整组织机构建设。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市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负责科室及具体业务人员。

(二)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系列工作制度,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严格遵守信息发布程序,维护政府信息的严肃性、一致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本局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5条,其中,部门文件类信息93条,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129条,价格监测信息279条,其它类信息84条。另外,本局通过短信平台发送价格监测快讯信息42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本局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一)编制部门信息和政务公开内容目录,同时通过清远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清远市价格信息网进行公开,供公众查询。 

(二)通过公示牌公示工作职责和执法程序等基本情况。

(三)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刊物、广播、电视、政务微博等公共媒体及新闻发布会予以发布。 

(四)通过手机短信发送价格监测信息。

(五)采取其它形式进行信息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本局未收到依申请政府公开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本年度,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有关的申诉。

六、咨询处理情况

2014年,我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方面问题;受理网上群众价格举报投诉来信79条,答复79条,答复率100%。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信息公开不是很及时,考核与约束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强信息公开机制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及时公开信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考评,实行有效监督。完善各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提高机关工作透明度。

(二)完善信息公开配套措施。提高本局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流程,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转。

(三)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动态发布我市价格工作信息内容。依照便民、利民的原则,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以公开促进服务、促进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