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发改价格函﹝2017﹞103号
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转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公布
201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经济发展促进局)、财政局、农业局(科技和农业局)、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公布201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7〕606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公布201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7〕6061).pdf
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公布201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清发改价格函〔2017〕103号).pdf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清远市财政局 清远市农业局
清远市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清远市分行
2017年12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农办、中央储备粮广州直属库清远
分库。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2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