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YBG201702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7个部委和机构联合印发的《关于在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844号)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电子认证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现将《关于落实在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信局反映。
《关于落实在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解读.doc
附件:关于落实在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工作方案.doc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