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经济发展促进局),中国人民银行清远市内各支行:
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部署,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发改信用〔2017〕79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pdf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中国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