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18-08-01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分享经验)

 

今年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14周年以及《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颁布施行9周年,我市顺应职能转变的新形势,大力开展粮食流通市场监督检查工作,努力促进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转变职能,依法管粮。在规范执法,创新管理,热情服务,推动发展等方面开展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切实保护了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粮食市场秩序,促进了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确保我市粮食流通市场的稳定和粮食安全。

重点突出抓好粮食经营者在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经营活动的行为规范。明确了粮食宏观调控手段和应急机制,强化了粮食流通管理各个环节中的监督检查制度,规定了严格、具体的法律责任。

完善了国家粮食政策法规,提升了粮食行政管理效能,扩大了全社会对粮食工作的认知度,增强了企业依法经营、群众安全消费、农民依法维权的意识,提升了粮食部门依法管粮和热情服务的能力水平,提高粮食宏观调控和监管能力,保持粮食市场稳定,加快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对保障粮食安全发挥积极重要作用。

总体来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14周年以及《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颁布施行9周年以来,全市粮食工作在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发展道路上迈出了新的步伐,粮食市场保持稳定,地方储备粮油规模得到落实,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有序推进,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