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节能监察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清远市节能监察中心201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5 年总收入合计158.68 万元;支出总计158.68 万元。
二、关于清远市节能监察中心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清远市节能监察中心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58.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1.2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7.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办公设备购置。
如有增减变化,说明原因。
三、关于清远市节能监察中心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清远市节能监察中心2015年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5 万元,比2014 年预算减少 0 万元,下降 0 %。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0 万元,与2014年相比(增加或减少,原因分析)。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 万元,比2014 年预算减少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 19.89 万元。(增加或减少,原因分析)因工作需要2014年购置监察车一辆。
公务接待费预算 2 万元,比2014 年预算减少 0 万元,主要是严控接待标准和陪同人员而减少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四、关于清远市节能监察中心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如有政府性基金收支则进行说明。
如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清远市节能监察中心201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