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经济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本市有关工业、信息化领域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推进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领域发展规划、计划及有关产业政策;按照相关产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指导工业企业加强质量管理,牵头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指导工业、相关生产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三)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态势并做好相关信息发布,统筹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协调全市煤炭、电力、油品等供应,负责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应急物资管理有关工作。
(四)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编制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和市审批、核准、备案的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投资项目,提出促进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投资的措施和意见。
(五)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设备招标工作,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六)负责全社会节能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规划及政策措施;牵头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推动循环经济系统工程建设;组织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七)执行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和提质发展、扩能增效工作,研究协调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八)负责企业数据信息采集、统计、分析、报告等企业情况综合工作;牵头做好培育大型骨干企业工作;负责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九)统筹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协调指导经济社会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统筹协调推进电子政务;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十)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大数据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大数据收集、管理和开发应用的标准规范;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数据技术标准;协调经济社会数据资源的组织管理;指导推进社会经济各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一)负责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进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
(十二)协助推进省、市重点信息化工程,负责信息安全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十三)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及投诉处理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四)组织指导民用部门军品配套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储存环节)安全。
(十五)指导协调工业领域的国内招商引资、合作交流。协调烟草工业生产和专营管理,负责市政府委托管理的信息动员工作。
(十六)承办市人民政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设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运行监测科、工业科、技术进步与质量科、节能与循环经济、电力能源科、生产服务业科、信息化与数据科、无线电管理科(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行政审批科)、民营经济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编制3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总经济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0名、副科级领导职数7名。
后勤服务人员数4名。
第二部分 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30.11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409.47万元,上年结转1320.6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2.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7.2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9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20.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8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00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经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09.47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485.11万元,主要是2016年追加技改及信息化专项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21.39万元,占65.3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7.24万元,26.0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99万元,占0.78%;节能环保(类)支出5万元,占0.35%;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41万元,占2.91%;住房保障(类)支出63.84万元,占4.5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776.46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120.74万元,减15.5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99.93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99.93万元,增100%,主要是增加工业设计工作经费、生产服务业项目验收工作经费、“一区多园”领导小组工作经费、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的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365.40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0.12万元,减0.0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7年预算数1.85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14.73万元,是两名遗属抚恤金,减少主要原因是2016年追加一人死亡抚恤金。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10.99万元,与2016年执行数持平。
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能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2017年预算数5万元,与2016年执行数持平。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6万元,2016年执行数485.46万元,减少449.46万元,减1096.23%。主要原因是2016年追回相关企改专项资金。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工业和信息产业支出(项)2017年预算15万元,与2016年执行数持平。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2017年预算15万元,2016年执行数370.43万元,减少355.43万元,减2369.53,主要是2016年增加技改及信息化专项资金。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5万元,与2016年执行数持平。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63.84万元,与2016年执行数持平。
三、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经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09.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80.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资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工资、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229.02万元,其中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设备购置费等。
四、关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经信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减少9.8万元,主要是车改后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减少。
五、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市经信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经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市经信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2730.11万元。
七、关于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经信局2017年收入预算2730.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09.47万元,占51.63%;上年结转1320.65万元,占48.37%。
八、关于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经信局2017年支出预算2730.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9.47,占51.63%,项目支出1320.65万元,占48.37%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09.4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5.39万元,占38.69%;;商品和服务支出213.02万元,占15.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35.06万元,占45.06%;;其他资本性支出16万元,占1.1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市经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9.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经信局共有车辆两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台。没有单位价值在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