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办函〔2020〕25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 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预算调剂及2020 年项目入库储备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19〕1552号)有关规定,我局分批组织了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小微企业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2018年‘新升规’在2019年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超过10%的工业企业”、“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上市挂牌融资奖补”、“担保降费补助”、“中小微企业服务券”项目入库申报及专家评审工作,提出了拟安排计划(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3日至6月9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安排计划表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3日
(联系人:李家安 刘柏麟 联系电话:336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