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预算调剂及2020年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便函〔2019〕247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经信珠西〔2018〕9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严格履行相关程序规定,我局委托受托管理机构清远市德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我市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股权投资项目开展尽职调查,并对项目进行评估,提出参股谈判建议,经过受托管理机构的调查和评估,认为清远敏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配件生产项目属于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关键技术,有广阔的市场前景,结合尽职调查评估结果,建议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清远敏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经我局党组审核,同意受托管理机构确定的投资建议和资金分配计划。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资金安排计划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6月22日至6月28日,公示期限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和意见反馈。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资金安排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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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资金安排计划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