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关于鼓励工业园区建设和使用标准厂房的指导意见(修订版)的通知》(清府函〔2020〕9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水平,加强和规范标准厂房专项资金的申报和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单位修订起草了《清远市工业园区建设和使用标准厂房奖补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17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或方式反馈意见:
一、来函请寄: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602室(邮编:511500)。
二、电子邮件:qygxyqk@163.com
三、电话/传真:0763-3363661,联系人:冷菊。
附件:清远市工业园区建设和使用标准厂房奖补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