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制造业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运行综合函〔2020〕1067号)的有关要求,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10月依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1年度制造业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采集对象为辖区内从事制造业的企业法人。
二、采集任务频次分为月度、半年度/年度以及临时性任务,其中月度任务是从2020 年11 月—2021 年10 月,临时性任务的采集内容另行布置。
三、数据处理时间:
四、企业可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采取网上填报方式。企业通过互联网登录“企业情况综合平台”(网址:qyzh.gddsj.gov.cn),自行注册、填报、修改、浏览报表数据,并配合审核改错。若企业确实不具备网报条件的企业,可采取纸质(加盖企业公章)填报方式,将填好的报表交由所在地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镇政府、街道办等部门代录上报。
五、企业应当真实、准确、及时填报报表,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
六、采集的数据仅限用于制造业企业情况综合工作,不作为任何单位对企业进行考核或处罚的依据。
七、数据采集中如有违法违规行为,请向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举报。举报电话:0763-3363717。
特此通告。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