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扶优计划》(清府办〔2020〕36号)和《关于开展清远市“扶优计划”试点企业(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清工信〔2020〕209号)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清远市“扶优计划”试点企业(第一批)申报认定和专家评审工作,现将专家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月7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书面材料,并签名确认;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凡匿名冒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线索的,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附件:2020年清远市“扶优计划”试点企业(第一批)认定专家评审结果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31日
(联系人:梁雪苹、高红,联系电话:3364322)
附件:
2020年清远市“扶优计划”试点企业(第一批)认定专家评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