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0〕558号)的工作安排,我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的申报入库工作。经企业申报、初步审核、专家评审和局党组审议等环节,我市6个项目通过了遴选,进入2021年省级项目库储备管理。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提前下达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0〕1208号)的工作安排,我局组织对纳入省级项目库储备管理的6个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开展了专项资金分配工作。资金分配是依据项目申请额度和省实际下达专项资金情况,结合项目申报材料和实施情况进行。分配计划通过了专家评审,现按要求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1月26日至2月1日止,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信息化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书面材料,并签名确认;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凡匿名冒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线索的,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联系电话:3368172,3366562;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18号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302室;邮编:511518。
附件:清远市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表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26日
附件:
清远市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