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告知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各政策任务初步预算额度的通知》(粤工信财审函〔2021〕5号)文件精神,安排我市初步预算额度共7377万元资金,包括支持企业项目资金7267万元、技改专项工作经费110万元。现将清远市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第二批)资金拟安排计划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1年2月3日至2月10日,共七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范雅;联系电话:3371610。
附件:清远市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第二批)资金项目计划表.xls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