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相关要求,我局根据我市实际,草拟了《清远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就《清远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单位提出时加盖单位公章,公民提出时由本人签名)。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3月16日至2021年4月15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公众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1、信函请寄:清远市北江二路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科(邮编:511518)
2、电子邮件:qyzxqyk@163.com
联系人:梁雪苹 ;联系电话:0763-3364322。
附件:《清远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