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

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4-14

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清产业园企业建设和服务局:

    根据省工业和息化厅《关于组织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114号)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单位为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实施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等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并已取得所属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技术改造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的项目。

(二)项目需在202071日(含)至20216月30日(含)期间完工且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2019年度设备事前奖励技术改造项目”在2021年6月30日(含)前完工且符合条件的项目可申请2022年项目入库。

()项目需在统计部门报送技术改造投资数据,且完成报数。

    (四)不得支持淘汰类和落后产能项目;不得支持禁燃区内未全部使用清洁能源的企业至公示期满环保信用评价为“环保不良企业”“信用中国(广东、清远”受惩戒黑名单企业不予支持

    (五)不得支持已获得省、市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除股权投资项目外,按照有关文件落实)但未按规定完工验收的项目单位申报。

二、申报方向

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提质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绿色发展等专题。

三、支持方式

    采用设备奖励贷款贴息方式,优先采用设备奖励方式,设备奖励安排后的剩余资金额度用于贷款贴息。同一项目只能选择一种方式进行申报。

四、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项目申报

1.有意愿申报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申报通知以及“附件1 2022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申报支持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专题进行申报;

2.项目实施单位参考“附件4 2022年广东省省级促进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申请材料要求”提供相关项目申报材料。同时请按照“附件2 2022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入库项目完工评价工作指引”准备完工评价申请材料。材料装订要求:项目申报材料与项目完工评价申请材料装订成一册,第一部分为项目申请材料(参考附件4),第二部分为项目完工评价申请材料(参考附件2,附件2里面有附件2-1至附件2-5),第三部分为项目申请材料和完工评价申请材料中的重复材料(注:重复材料只需提供一次,但请在目录中标示页码)。

(二)项目初审

项目实施单位将项目申报材料以及完工评价申请材料提交至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式两份),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项目认真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2021年7月5日前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式一份)。包括推荐文(格式参考附件14)及附件,附件包括: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申报材料及完工评价申请材料、附件6(如有,需汇总各企业情况)、附件7(如有,需汇总各企业情况)、附件9(需汇总各企业情况)。

    (三)完工评价及专家评审

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各地上报申报材料后,组织公开招标通过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对项目进行完工验收以及现场核查。对验收通过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后择优选定支持项目。设备事后奖励和贷款贴息专题完工评价按照“附件2 2022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入库项目完工评价工作指引”,设备事前奖励项目验收按照“附件13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0〕2号)”执行。

第三方机构按照完工评价指引对项目进行完工验收和现场核查,并请于2021年7月27日前将形成的完工评价意见等材料提交至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式两份)。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21年7月31日前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属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无需提交上报文,审核盖章后将材料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材料包括:项目现场核查情况表(附件2-4)、完工评价意见(附件2-5)、项目验收台账(附件10)、绩效情况汇总表(附件11),材料装订成一册。

(四)公示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对验收且评审通过后的项目进行公示等,公示通过后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其他要求

(一)项目申报通过纸质和网上同步进行,网上申报请登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76.80.141/login)。

(二)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提交材料,2022年省级财政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和个人代理资金项目申报。

联系人:黄玲,联系电话:3371610。

 

附件:1.2022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申报支持方式

     2.2022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入库项目完工评价工作指引

     3.2022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申请报告(封面)

     4.2022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申请材料要求

     5.2022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申请表

     6.2022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设备奖励)设备购置明细表

     7.2022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贷款贴息)借款明细表

     8.2022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申报承诺书

     9.2022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汇总表

     10.2022年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台账

         11.绩效情况汇总表(5-1、5-2、5-3)

     1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

     1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0〕2 号)

     14.推荐文参考模板

     附件.zip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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