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工业设计专题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来源: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6-07

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各县(市、区)工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工业设计专题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1〕6号),现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工业设计专题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内容

  (一)支持对象

  已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研究院(含研究院培育对象),且近5年内未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工业设计方面)支持的企业。

  (二)具体用途

  聚焦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建设,围绕《广东省工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2 年)》提出的重点任务,以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研究院(含研究院培育对象)等载体为依托,针对企业设计能力不足等薄弱环节,支持企业提升基础研究、设计应用、设计服务等能力,完善产业支撑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撑我省战略性产业集群建设,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三)重点支持方向

  1.对工业设计载体建设有较大促进作用,设计能力提升较为显著的建设项目。

  2.在工业设计理论和共性研究方面的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有重要突破的基础研究项目。

  3.围绕我省战略性产业集群和优势传统行业发展,建设工业设计数据资源中心等数据库项目。

  4.对产业发展具有较大带动作用的设计成果转化、交流合作方面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二、入库要求

  (一)项目于2019年1月1日以后开始实施,目前已完成并取得明显成效,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完工评价。

  (二)项目实施地需在广东省境内,省属企业可在项目实施地申报。

  (三)项目承担单位财务状况良好,项目资金投入合理,经济效益良好,近年来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

  (四)项目承担单位近3年在工业设计方面的研发投入经费年均增长2%以上。

  (五)项目未获得省财政资金支持。

  三、奖励方式及标准

  奖励方式采取事后奖补。省级财政补助额不超过项目购置仪器设备和软件总额(不含税)的40%,单个项目省级财政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项目企业。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项目承担单位按照要求填报:

  1.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工业设计专题项目入库申报材料;

  2.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工业设计专题项目完工评价申报书。

  (二)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请项目承担企业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交到所属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对申报项目及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2.项目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由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推荐上报,连同项目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五份,附电子版)于7月20日前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产服务业科。

  3.项目入库。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项目评审,对申报单位项目申报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项目评审论证。评审论证结论作为项目入库和排序的依据,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不得入库。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工业设计专题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pdf

               2.申报材料清单.zip



联系人:何志强、郭宇锋,电话:3362340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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