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广清产业园企业建设和服务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创新专题)入库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1〕44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 2022 年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入库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1〕48 号)精神,现结合省文件要求,就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专题项目入库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信部门
1.请各县(市、区)工部部门根据文件通知精神,组织属地符合条件的省级技术中心项目申报入库。
2.各县(市、区)工部部门汇总填写《项目入库摸底表》(本文附件4),于6月28日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改与创新科朱杰一。
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组织开展项目现场核查,并根据《各县(市、区)工信部门提交材料》(本文附件2)要求,将项目企业所有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各一份于7月8日前通过OA行文报市工信局技改与创新科,逾期不受理。
二、项目企业
1.各项目企业填写《项目入库摸底表》(本文附件4),于6月25日前报属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2.各项目企业按照通知精神和《项目企业提交材料》本文附件1)要求,形成入库材料于2021年7月5日前报属地工信部门,入库纸质材料及与纸质材料一至的电子版材料一式五份,其中:市级1份、县(市、区)1份、企业自留2份备查、第三方机构完工评价1份。
3.我局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第三方机构负责完工评价区域。请项目企业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完工评价工作。第三方机构联系方式(见本文附件6)。
三、第三方机构
1.第三方机构按照通知要求,于7月31日前完成项目完工评价,并提交完工评价材料。提交材料请参照《第三方机构提交材料清单》(本文附件3)。
2.第三方机构要求严格按照委托协议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完工评价。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15日
(联系人:朱杰一;联系电话:3364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