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清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1〕3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项目入库储备工作,支持方向、申报要求及扶持要求详见《通知》,请你们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启动时间不得早于2018年3月20日(含),完工时间不得迟于2021年6月22日(含),且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两年(以发票时间为准)。
二、请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于2021年7月16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A4纸装订成册,加盖封面公章及骑缝公章,一式六份)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302室,电子版申报材料通过“清远政企通”平台(http://www.qyzqt.cn)的“企业申报”栏目提交。
三、我局将汇总并审核项目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并对拟推荐项目进行现场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1〕32号).zip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23日
(联系人:陈子文,联系电话:0763-3368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