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1〕25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项目的通知》(清工信〔2021〕143号)的要求,我局组织了2021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及专家评审工作,提出了安排计划(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书面材料,并签名确认;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021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表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8日
(联系人:刘柏麟 联系电话:3364322)
附件:
2021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