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21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1〕45号)精神,为规范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我局起草了《清远市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单位提出时加盖该单位公章,公民提出时由本人签名)。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1月23日。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信函请寄:清远市北江二路18号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改与创新科(邮编:511518)
附件:清远市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23日
(联系人:张雄山,联系电话:0763-3364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