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2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第二批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1〕7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局转发了入库申报的通知,经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申报、初审和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评审等环节,计划支持项目入库1个,详见附件入库名单。现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2月24日至3月2日,共七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刘春燕,联系电话:0763-3379675。
附件:清远市2022年度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入库储备汇总表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2月24日
附件:
2022年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项目(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第二批入库储备汇总表
联系人:刘春燕 联系电话:0763-3379675
注:1.申报资金类别请按“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和“粤港清洁生产伙伴项目”填写;
2.“项目开工时间”和“项目完工时间”应精确到日;
3.“综合利用能力”按项目建成后实际达到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填写,“粤港清洁生产伙伴项目”不需填写此单元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