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十四五”发展规划,根据《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产业〔2012〕422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管理办法》(粤经信生产〔2015〕36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形成《清远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单位提出意见时须加盖单位公章,公民提出意见时须本人签名)。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3月4日至2022年3月17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公众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1、信函请寄:清远市北江二路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产服务业科(邮编:511518)
2、电子邮件:jx3363565@163.com
附件:《清远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4日
( 联系人:黄戈,联系电话:0763-336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