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高新区、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广州白云(英德)产业转移工业园、佛冈产业转移工业园: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现下达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共建专题)项目第一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经项目申报、专家评审及现场核查、公示、报市政府审批等程序,拟定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共建专题)奖补项目,奖补资金分批下达。现下达省级奖补资金第一批,合计奖补金额2121.275万元,用于支持不单独办理节能审查的10个企业项目(详见附件)。
二、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的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粤财工〔2016〕384号)有关普惠性奖补的有关规定,普惠性奖补资金每年度需由省级及当地财政按照1:1比例安排预算资金,按此规定,涉及普惠性项目的园区需按比例安排普惠性奖补资金至相关项目承担单位,本批次园区配套兑现资金合计220.525万元(奖补企业项目及奖补金额见附件),兑现资金由各园区承担。
三、各园区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于6月底前下达资金至项目承担单位,切实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工作。为加强资金下达跟踪管理,请各园区将项目承担单位的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申报表、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材料(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1份,电子材料盖章扫描件)于5月10日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园区科)备案。
四、奖补资金可用于企业发展、生产经营等开支,不得用于工资福利、接待等支出。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使用专项资金,配合开展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工作,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监察。
附件:1.2022年省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项目计划(第一批)
2.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申报表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6日
(联系人:汤国伟,联系电话:0763-3370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