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扶优计划〉的通知》(清府办〔2020〕36号)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推荐、专家评审、联席会议审定及征求意见等程序,形成了2022年清远市“扶优计划”试点企业(第三批)拟认定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4日,共7天。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书面材料,并签名确认;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凡匿名冒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线索的,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附件:2022年清远市“扶优计划”试点企业(第三批)拟认定名单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1月28日
(联系人:高红,联系电话:3364322。)
附件:
2022年清远市“扶优计划”试点企业(第三批)拟认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