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征集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第二批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12-09

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广清园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发挥行业领域专家在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中的作用,提高各类专项资金项目评审、评价、验收等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进一步充实我局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库,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第二批相关领域专家入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资格条件

  申报专家应当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二)具有较高的学术学识和政策理论水平,或在相关领域具有专业特长,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产业政策和制度规定。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不受单位、部门及个人利益影响,无不良执业记录和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四)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所委派的工作任务。

  (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取得相关领域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在该领域从业10年以上;

  (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专家优先入选:

  1.具有突出贡献并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2.博士生导师;

  3.熟悉项目管理的财会、审计专家;

  4.国家级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主任,或大中型企业总工程师;

  5.参加过省财政资金项目评审工作的专家;

  6.有突出贡献的专家。

  二、面向行业领域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工作需要,此次征集专家主要面向《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附件3)所列“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门类,以及工业遗产、工业设计、工艺美术、财务审计等行业领域专家。

  三、征集方式及申请材料

  (一)征集方式

  通过公开征集、单位推荐和自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征集评审专家。推荐单位对推荐专家的信息应进行审核确认加具意见。

  (二)申请材料

  1.《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附件1);

  2.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含正面、反面)复印件、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并由所在单位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盖章。

  3.获得相关成就、作出突出贡献的证明材料;

  4.单位推荐函;

  5.需要申请回避的信息;

  6.以上资料统一以A4纸规格按顺序装订。

  四、工作程序

  (一)申请推荐。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将申请材料电子版(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qy3362322@126.com,并携带或委托提交申请材料纸质版1份和所有证件原件(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荣誉证书等)到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核验。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14日,逾期我局将不再接收。

  (二)审核。我局收到申请推荐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审核汇总形成《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评审专家库入库人员名册》(附件2),于12月23日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项资金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核。

  (三)公示。对通过审核拟入库的人员,在我局公众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入库。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我局将纳入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家库统一管理。

  五、有关事项说明

  1.请贵单位大力支持、加强发动推荐,此前已向我局申请推荐的,不再重复申请推荐。

  2.专家抽取使用后,我局将对其参与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

  3.若专家拥有多个不同领域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请选择最主要的专业技术领域,原则上最多不超过2个。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18号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503室

  联系人:钟敏玲、张龙斌

  联系电话:0763-3373206、3371193 

  附件:1: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第二批).xls

                     2: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评审专家库入库人员名册(第二批).xlsx

                     3: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docx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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