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广清产业园管委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1批)认定工作的通知》(便函〔2022〕447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地工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按时间要求自愿申报,按照《2022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附件2)中的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2.各申报企业必须于2月1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一式四份、附电子版)提交属地工信部门。
3.请各地工信部门于2月13日前收集汇总企业申报材料,以及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形成正式请示文联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四份、附电子版),报市工信局技改与创新科,逾期不再受理。
4.请各地工信部门认真梳理属地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是否存在企业更名、重组等情况。对符合要求的,请汇总变更情况表及企业变更纸质材料(一式二份,附件7)于2月13日前报送我局。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2022〕6号)
2.2022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指南
3-5.电子版、纸质材料编制要求、承诺书
6.推荐企业汇总表
7.企业变更证明材料要求
8.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1批)认定工作的通知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月5日
(联系人:朱杰一;电话:337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