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4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组织申报、各县(市、区)初审及推荐、专家评审等流程,共3个项目列入2024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入库储备(详见附件)。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2024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入库储备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5月25日至5月31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清远市2024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入库储备汇总表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25日
(联系人:工业科 刘春燕,电话:0763-3379675)
清远市2024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入库储备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