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政协清远市八届二次会议第20230140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9-08

周密委员:

  您好!

  您在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中提出《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 助力科技创新强市的提案》(第20230140号)收悉。我局会同市商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分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局等部门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逐一研究,现将提案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企业

  1.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一是印发《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清工信函〔2023〕10号),组织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根据《关于广东省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通过企业名单的公示》,我市有2家企业在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示名单内和1家企业在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公示名单内。二是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有65家企业在2023年上半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公示名单内。目前,我市现有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39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家。

  2.加大政策支持,扶持企业壮大发展。2020年我市印发了《清远市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扶优计划》,支持市“扶优计划”试点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我市累计认定21家“扶优计划”试点企业。做好奖励兑现工作,下达2022年清远市“扶优计划”试点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奖励60万元。2023年落实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335万。其中,21家专精特新企业获得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328.2万元。

  3.营造良好的科技政策环境,促进企业壮大发展。一是大力做好《清远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的宣传解读。自2020年1月17日市科技局之前出台的《清远市科技激励创新十条政策》(简称“黄金十条”)到期,在此基础上修改完善,于2020年12月28日出台了《清远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简称“若干政策”)。在政策出台后,通过组织业务人员到县区开展“若干政策”宣讲、派发“若干政策”小册子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若干政策”的宣贯工作,使广大科技部门骨干以及企业科干政策”宣讲、派发“若干政策”小册子等多种形技工作者深入了解了“若干政策”的相关内容。二是兑现政策,促进企业发展。通过落实“若干政策”,积极引导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研发机构,建立农业科技创新平台、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从而推动企业提质增效。2021年对130家企业新认定和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兑现奖励,其中12家为专精特新企业,共奖励127.5万元;2022年对新认定清远市标杆高新技术企业10家,其中4家为专精特新企业,共奖励192.5万元。2023年继续按照相关程序兑现“若干政策”,为清远“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提供一定的资金保障。三是通过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企业发展。近三年通过省科技创新专项(“大专项+任务清单”)、清远市科技计划项目支持 24 项“专精特新”企业项目,共支持项目经费 1840 万元,支持企业开展重大科技攻关、技术研究与示范等,有效提高企业核心攻关能力。

  (二)金融赋能,助力企业发展壮大

  1.大力推广中小企业融资平台成立清远市对接省中小融平台专项建设小组,出台《清远市加快对接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工作方案》,积极推广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利用广东“数字政府”海量的数据资源和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手段,对企业进行风险画像和信用评价,为企业智能匹配供应链融资、贸易融资、知识产权融资等多种方案,并帮助金融机构强化风险管理能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增强金融支持能力。截至2023年6月30日,市金融局累计推动6022家企业在该平台注册,为335家企业授信20.17亿元、313家企业贷款13.22亿元。

  2.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业务开展。为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实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缓解我市更多轻资产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及清远银保监分局印发《清远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试行办法》,设立规模为1000万元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金,授权清远市金融服务中心为资金运营管理平台。截至2023年6月30日,已与15家银行机构签订知识产权合作协议,业务基本实现清远市全覆盖,累计办理贷款备案77笔2.83亿元,帮助企业化“知”产为“资”产,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金融支持。

  3.加强金融赋能,助力科技企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重新修订《清远市信用担保资金管理办法》,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该资金业务下设科技信贷模式,与粤财政担保公司、清远农商行和广发银行等20家合作金融机构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建立清远市科技信贷企业名单,加强银企对接,助力企业获得融资。同时,用好《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资金池》和《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过桥)资金》两项资金业务的杠杆撬动作用,着力解决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截至2023年6月末,市金融服务中心运营的四项财政资金累计为300多家企业办理相关融资配套业务1214笔41.53亿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近4300万元,其中:2023年为200多家企业办理业务298笔9.89亿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超930万元。

  4.深度挖掘,壮大上市后备企业队伍。重点关注有“小巨人”“专精特新”“高新技术”等称号的企业,筛选出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有发展潜力、符合上市培育标准的后备企业。截至目前,我市境内外上市企业共7家,全省排名第13位(不含深圳)。辅导备案登记企业6家,新三板挂牌企业2家,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展示企业99家,实现“储备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层层递进、环环相扣的企业培育格局。

  5.做好科技金融相关工作。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筛选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资金池,2023年上半年共向金融局推荐入池入库企业4家,在联合科技信贷、普惠性科技金融等方面争取融资支持。

  (三)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加快发展

  1.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全力助推“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核心力量。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更好地支持科技创新,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公告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现行适用该政策的企业,统一按照加计扣除比例为100%在税前扣除,不再按制造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类型区分加计扣除比例。

  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强省建设和培育产业集群的部署要求,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不折不扣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等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加强研发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向“专精特新”企业迈进。

  2.全面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为“专精特新”企业争取更多优惠政策支持。一是“精细服务+全程跟踪”确保政策应享尽享。建立“专精特新”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台账,将可能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可能全部纳入台账,以网格化方式实施名单式管理,从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实施逐户跟踪、逐户辅导、逐户落实,确保税收红利应享尽享。建立快速服务团队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实地走访“专精特新”企业,“一企一策”提供税收解决方案,最大程度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二是“立体宣传+专场服务”支持科创企业健康发展。利用主流报刊、门户网站开展专题宣传,利用各大主流网站、新媒体开展动宣传。同时,制作“专精特新”企业创新驱动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稿件,对优惠政策的内容、办理条件、办理程序等进行全方位解读,确保宣传辅导到位。为精准服务我市“专精特新”企业,每年与市科技局、市科技协会联合开展科技创新企业政策宣贯会,线上线下齐发力,引导创新服务资源精准对接,促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三是“量身定制+简化流程”减轻企业办税负担。坚决落实国家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简化办税程序,对符合条件享受科技创新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的“专精特新”企业取消优惠事项备案,统一采用“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积极运用好导税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绿色通道等量身定制服务举措,切实减轻企业办税负担。

  根据现行有关税收管理权限的规定,除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下放地方的具体政策管理权限外,税收政策管理权集中在中央,省以下无权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我局在不折不扣落实现行政策的同时,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为“专精特新”企业争取更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

  (四)加强政企联系,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问题。

  1.开展精准服务,提升企业实力。一是2022年开展“专精特新万企行”活动,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实地走访,加大企业帮扶纾困力度。2023年继续深入开展“专精特新万企行”活动。二是将专精特新企业列入企业服务网格管理重点服务对象,建立数据信息库,定期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概况。三是制定《清远市政府领导、市直有关单位干部联系重点企业工作方案》,建立由市政府领导及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领导联系重点企业的工作机制,将专精特新企业纳入重点联系企业,强化政企沟通服务。四是2023年6月,为贯彻落实全市2023年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工作会议有关精神,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印发了《2023年清远市帮助解决企业问题工作方案》,通过加强各县(市、区)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与重点企业的沟通联系,建立企业问题清单,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2.建立全流程督导机制,优化产业配套政策,全力推动优质项目落地。一是督帮结合,建立全流程督导机制。以市商务局为主导,各市直部门配合,设置金融、土地、能耗、环保等要素专职小组,按照“在谈督签约、签约督供地、供地督开工、开工督竣工、竣工督投产”的总体要求,对各地招商项目从洽谈(储备)、遴选评审(备案)、签约、设立、供地、开工、竣工到投产等全流程实施闭环管理,坚持督帮结合,从市级层面着力解决项目全流程各环节存在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做到“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问题有落实,情况有反馈”,全力推动一批优质项目加快落地见效。二是优化产业配套政策,促进企业落户清远。市商务局联合市工信、科技、金融、人社等10个部门,出台了《清远市扶持广清纺织服装产业有序转移园建设、培育现代轻工纺织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政策》,从企业搬迁、落户投资、招工用工等多方面给予支持,创造了利好的政策环境,提升企业转移到我市落地生根的信心和决心。

  (五)推动企业走出去,加大对外合作交流

  1.助力企业境外布局,稳步开展对外投资合作,更好融入

  全球市场。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助力企业实现境外布局为了让我市企业“走出去”起好步、扎稳根,我局深入各县区企业,对已开展或有计划开展境外投资的企业大力宣传境外投资的法规政策、备案流程、合规经营要求、惠企政策等,助力企业享受国家对外开放红利,积极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更好融入全球市场。二是加强企业境外安全指导,做好对外投资公共服务,统筹发展与安全。在日益复杂的国内外发展环境下,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风险防范,持续做好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安全生产指导。与市委国安办、市委外办、公安等相关部门沟通联动,督促境内母企业加强境外投资安全生产和海外安全防范等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在境外企业财产和外派人员人身安全。引导境外投资主体充分利用商务、税务、司法等部门提供的对外投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及专业服务机构,为我市“走出去”企业提供更专业的信息和服务支撑。三是发挥资金引导作用,鼓励企业提高自身抗风险能。落实各项促进对外投资合作资金的奖补政策,鼓励本地优势企业“走出去”拓展全球产能布局,用好境外资源巩固供应链产业链,2021-2023年为我市“走出去”企业争取到逾500万资金支持,在安保费用、境外人员风险防范保险费、政策性信用保险、担保费等方面为对外投资企业给予支持。

  2.用好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拓展商机。落实鼓励进口政策,强化资金支持,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步伐。近两年来,我局共协助企业获得中央和省级进口贴息资金逾250 万元,受惠企业达 8 家次。受益于进口贴息政策的实施,使企业加大了引进国外先进装备的力度,有力提升了我市企业的加工制造能力,扩大了企业生产规模,同时也使企业有更多资金投入到新产品、新技术等研发创新活动中,进一步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推动了企业的自主创新,提高了出口产品的质量。

  3.积极作为,服务企业,助力企业抓订单、拓市场。一是积极发动企业参加第133届广交会,认真做好参展企业服务,优化提升服务水平。第133届广交会已于4月15日开展,5月5日结束。本届广交会我市交易分团共30家企业参展,线下展位134个。二是联合澳门展贸协会开展企业走访调研,认真做好今年粤澳名优商品展企业参展预热工作,联合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发动企业参加重点展会,助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三是坚持常态化走访企业,及时“送政策上门”,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应享尽享,积极协助企业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贸易形势。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一是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扶持专精特新企业相关财政奖补政策,引导我市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道路。二是扩大科技创新主体规模。继续做好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服务工作,力争全市高新技术企业量质双升,完成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任务;持续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入库评审工作,力争2023 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数量平稳增长。

  (二)加强政银合作,开展企业融资帮扶。一是及时收集和梳理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加强与相关金融机构信息共享,优化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二是继续发挥政策性担保机构增信、分险与杠杆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三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等相关文件精神,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沟通,持续引导金融机构有效增强科技型企业的金融服务供给四是深入开展“金融赋能+”政银企融资对接系列活动,畅通企业融资渠道,促进科技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企业服务,落实惠企政策。一是进一步加强政企对接,及时了解企业诉求,提升企业服务水平。做好惠企政策宣传,落实财政奖补工作。做好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兑现工作,助力我市企业高质量发展。继续做好2023年“若干政策”的兑现工作。三是继续开展省科技创新专项(“大专项+任务清单”)及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不断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7日


(联系人:李金劲,电话:0763-35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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