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02-05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紧紧围绕工信工作重点,紧扣《清远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各项工作安排,着力转变政府职能,依法依规履行职能,坚持问题导向,精心组织,加强法治教育学习,全力推进法治建设,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工作指引》要求,现将本单位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2023年,我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全体干部职工法治学习教育计划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制定印发了《2023年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法治学习教育计划》《中共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中共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专题学习计划》,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2次,专题学习研讨14次,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等重点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关于“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论述。2023年,我局通过专题培训会、宣讲会以及自学等方式,按照《2023年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法治学习教育计划》安排,对照《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规章清单》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治教育学习,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意识。局党组书记、局长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完整准确全面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各分管领导、各科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要善于学习、勇于实践,以身作则讲规矩、明程序,在日常工作中做好表率,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2023年,我局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认真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广东省“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以法益企,粤造粤强”为活动主题,我局下发了《关于收集提供企业相应法律服务需求的函》组织收集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分类制定企业法律服务需求清单和法律服务名录,借助省、市法律服务队伍,帮助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市场主体特别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化解法律风险、解决法律问题,促进合规治理机制逐步健全,提升经营管理水平。11月份,我局组织企业参加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举办的2023年中小企业相关法律法规宣贯活动,联合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组织举办了2023年“一起益企·伴企同行活动月”志愿服务活动(清远站)暨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专题培训,推动律师法律服务融入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各领域各环节,促进产业链供应链补链强链,服务实体经济做强做优做大。此外,我局坚持以实体经济为本,聚焦激活存量、做优增量,落实开展工业企业匹配度提升工作,通过进一步深化工作举措,推动企业加大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

  三、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落实我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

  2023年,我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部署、抓落实,4月份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我局2022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反馈问题,要求法规和财审科牵头统筹做好落实组织整改。6月份召开党组会议对本单位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进行研究部署,审定签发了《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及《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修订)》《关于调整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法制审核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和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贯彻落实,认真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强化法治意识,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提升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此外,我局党组书记、局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严格依法办事,不得干预司法活动,不得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方面。我局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改革,健全清单化履职机制。一是做好行政职权事项梳理调整,及时更新完善我局权责事项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截至目前,我局权责清单共有职权事项55项,实施清单共有实施事项94项。其中实施清单依申请事项57项,公共服务事项1项,行政征收1项,依职权事项35项,全部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上向市民公示,并开展网上业务咨询、受理工作。二是认真执行《清远市市级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容缺受理制度》。对基本条件具备、关键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非关键性材料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采取“容缺受理”做法,实现群众网上办事“零上门”或“最多跑一次”的目标。三是加强频率资源管理,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我局严格遵照执行省财政厅、工信厅、发改委和市政府关于改进营商环境、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方面的文件,免征对象为由广东省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且其组织机构代码证机构类型为“企业”的经营单位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减轻企业负担。截至目前,我局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的政务能力评估指标中依申请办理的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类行政职权事项的一窗受理率96.55%,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100%,“零跑动”率96.55%,网上深度IV占比75.86%,即办件占比70.68%;其中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的一窗受理率、零跑动事项占比率两项指标均达到100%;减时间比率超过95%,网办深度占比率达四级;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好差评系统平台上,我局办事评价覆盖度100%,政务服务质量数据总评分中办事群众对窗口服务质量即时评议非常满意率达100%,无不满意评议。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方面。一是严格按要求起草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起草制定了5份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印发了《关于调整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法制审核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和工作机制的通知》,明确了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流程,要求各科室严格按照《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规定对涉及市场经济主体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把公平竞争审查情况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内容之一。三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局按规定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对部分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工作任务已完成或者适用期已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2023年,我局共清理废止了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方面。2023年,我局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列入了2023年年度法治学习教育计划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学习,认真落实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2023年5月份,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修订)》,进一步细化了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规范了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制定流程,明确了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材料归档、监督管理等职责。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我局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3年,我局制定了《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全年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共依法依规办理了44件行政许可案件,组织开展行政检查110次,均未发现违法行为。所有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结果信息均及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录入并公示。没有发现存在违法执法和乱罚款的情况,没有收到执法问题的举报投诉。

  (五)加强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方面。我局及时更新完善并公布了本单位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渠道和方式。2023年,我局没有因具体行政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方面。我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做好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我局通过“清远工信”微信公众号、清远市人民政府网站市工信局频道栏目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转载和发布信息540余条。其中转载发布政策解读信息7条,共参加了1次新闻发布会,及时向社会讲解相关政策内容及实施情况,回应社会关注。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方面。一是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我局坚持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局党组书记、局长组织专题学习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要求全体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和党内谈话制度等有关规定。二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2023年,我局共收到清远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转来案件28件;共收到信访系统转来信访案件7件,收到政府网站留言信息4条,均已及时答复。没有收到群众举报的行政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问题线索,无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问题。三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我局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开展审计工作,配合市委巡查组开展巡查工作,及时按规定做好问题整改。2023年,我局共收到15件人大建议和78件政协提案,均按时回复处理,未收到不满意的反馈情况。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方面。一是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2023年,我局制定了《中共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中共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专题学习计划》,把学法内容列入了年度学习计划。局党组书记、局长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教育宣传工作,要求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带头学法、用法、普法,全体干部职工要对照本单位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清单进行学习。二是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学习。我局制定印发了《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法治教育学习计划》,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按计划开展法治教育学习。2023年,我局召开了3次法治教育学习专题会议和讲座,组织局领导及各科室人员集中学习了保密法、预备役人员法以及《清远市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举办了2023年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法治教育学习培训,组织我市各级工信部门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组织2名干部职工参加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举办的2023年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组织局领导以及行政执法科室人员、法制审核人员回看“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培训视频进行自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2023年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学习和考试,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率100%,考试合格率100%。三是认真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我局利用“清远工信”微信公众号、清远市人民政府网站市工信局频道栏目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积极转载推送民法典、国家安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和以案释法内容。各科室立足职责依职权通过行政执法、走访企业、督查、项目验收、组织开展政策宣讲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食盐专营办法》以及国务院、广东省、我市相关的惠企政策。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宣传教育仍需进一步增强。一是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需进一步更新完善,学法方式较为单一,学习成效不够明显。二是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力度不够,执法监管对象普法覆盖面不够广。     

  (二)清远市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应用水平需进一步提升。2023年,我局使用清远市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执法办案率较低。

  (三)法制审核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我局法制机构人员不足,法制审核人员专业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继续加强法治教育学习。更新完善本单位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对照清单,结合新制定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惠企政策文件,制定本单位年度法治教育学习计划和党组中心组专题学法计划和普法工作计划,并按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教育学习和普法宣传活动,全年至少举行2次全局干部职工法治专题教育学习培训会议,1次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工作培训会议。

  (二)加强清远市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应用。督促执法科室人员加强《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管理办法》学习,按规定运用清远市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办理执法案件,主动接受监督。

  (三)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在招录工作人员时把法学类专业和具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作为优先考虑的条件。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者法制审核相关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法制审核岗位,配强法制审核队伍力量,督促法制审核人员继续加强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政策学习,提升法制审核能力水平。

  (四)继续做好涉企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修订完善本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严格按要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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