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4〕23)文件精神,经组织申报、县(市、区)推荐、专家评审等相关流程,拟推荐7个项目申报入库(详见附件),其中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1个、粤港清洁生产伙伴项目6个,现予以公示,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级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资金分配需根据省下达的预算额度确定,分配完即止。
公示期自2024年6月20日至6月26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凡是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预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邹狄,联系电话:0763-3379675
附件:清远市2025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入库储备汇总表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20日
附件:
清远市2025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入库储备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