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扶优计划(修订)〉的通知》(清府办函〔2024〕57号)和《关于开展2024年清远市“扶优计划”试点企业(第五批)申报工作的通知》(清工信〔2024〕113号),我局组织开展2024年清远市“扶优计划”试点企业(第五批)认定工作。根据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推荐,经专家评审、联席会议审定及征求意见等程序,形成了2024年清远市“扶优计划”试点企业(第五批)拟认定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2日,共7天。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书面材料,并签名确认;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024年清远市“扶优计划”试点企业(第五批)拟认定名单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5日
(联系人:伍崇智,联系电话:0763-3364322)
附件
2024年清远市“扶优计划”试点企业(第五批)拟认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