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5-0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清远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现公布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清远市北江二路18号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邮编:511518;电话:0763-3362322;传真:337552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便民利民、坚持规范创新,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严要求全面深化政务公开,为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政务服务支撑。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通过频道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局微信公众号积极做好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通过频道栏目发布信息272件,其中通知公告类信息129件;“清远工信”微信公众号推送或转发信息435篇。

  (二)规范性文件印发、废止情况。2024年,我局共制发2件规范性文件,废止4件规范性文件。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为8件。

  (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情况。2024年,我局共有61件行政许可,做出行政处罚决定2件,无行政强制的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共收到2件依申请公开诉求。

  (五)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对信息来源层层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维护工作,及时更新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发布时效性。三是根据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修订,及时编制、发布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4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2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在全面推进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务公开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有待完善。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落实力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方法、新手段、新方式,推动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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