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度省级企业技术改造、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产业创新能力建设资金项目、市级技术改造等专项资金项目审核工作及其他事项,我局计划向社会公开遴选1家第三方服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度技改与创新类专项资金项目审核及其他事项服务项目
二、项目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2026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审核
根据省市申报通知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完工评价(验收)、评审、现场核查等。主要工作包括有:
1.组织专家对项目申请材料完整性、申报条件符合性进行评审。
2.对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和完工评价(验收),对项目购置的设备明细表进行现场核实和核算,并形成核算结果,出具完工评价(验收)意见。
3.组织专项资金评审会,对各申报项目的技术和经济等指标进行专家评分,得出评审综合分及综合评审意见。
4.根据完工评价和评审结果,出具该专项资金评审报告。
5.配合开展项目资金下达前现场复核,形成复核意见。
6.其它相关的工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申报培训、项目监督检查、申报资料归档、内部审计和后期项目管理等工作服务。
(二)2026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遴选项目、支持项目入库评审
根据省市申报通知要求,开展2026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支持项目入库评审工作。主要工作包括有:
1.组织专家对县区上报的测算项目材料完整性、符合性进行评审。
2.现场核实测算项目建设情况,对项目符合文件要求的期间内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进行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
3.对申请入库的支持项目,依据项目申报条件进行申报材料完整性、符合性评审。
4.现场核实和核算支持项目建设和投资情况,并形成核算结果。
5.出具正式书面审核报告。
6.配合开展项目资金下达前现场核查,形成核查意见。
7.其它相关的工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申报培训、配合项目监督检查、申报资料归档、内部审计和项目后期管理等工作服务。
(三)2026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资金项目入库评审
1.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的材料进行完整性、真实性、申报条件符合性进行审核。
2.现场核实项目建设,并对项目实际情况出具情况报告。
3.组织专项资金评审会,对各申报项目的技术和经济等指标进行专家评分,得出评审综合分及综合评审意见,结合项目轻重缓急程度提出综合排序意见。
4.配合开展项目资金下达前现场核查,形成核查意见。
5.其它相关的工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申报培训、配合项目监督检查、申报资料归档、内部审计和项目后期管理等工作服务。
(四)2025年市级支持扩大投资及技术改造方向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的审核
具体根据当年的申报通知及工作要求确定。
(五)其他事项
完成2025年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的涉及国家、省、市技改、创新方向的其他需第三方机构配合的事项。
如以上服务项目名称发生改变,但扶持资金的方向、内容、对象、范围相同的,均视为同一专题项目,列入本服务事项范围。
四、遴选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材料。我局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评审,择优确定1家中选单位。
五、报名条件
报名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法人机构或其他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
(三)专业水平高,具有足够承担工作任务的专业力量,履行职责所必需具备的其他资质和能力:熟悉国家和省工业企业普惠性制造业投资、技术改造、产业创新方面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广东省专项资金管理政策有较深入的了解,具备三年以上承办同类政府专项资金项目评审服务及承办政策宣讲培训等服务经验,拥有符合省市有关专项资金项目评审服务要求的专家库或专家库使用权限。
(四)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等。
(六)具有履行合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人力资源,以及开展业务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七)供应商应具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的供应商资质,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
(八)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九)申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遴选。
(十)供应商及其同一法人代表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单位提供项目申报等有偿服务,不存在其他影响公正性的情况。
(十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五、报名材料
(一)单位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设置情况,机构相关工作资质、业绩,服务团队人员学位、学历、职称、相关工作经验等情况。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分支机构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专项资金项目审核及完工评价(验收)服务工作方案、评审手册、进度安排、人力投入、管理机制、保障措施等。
(三)服务费用报价。合计报价最高不超过70万元(含税)。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机构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专家费、食宿费、会议场租费、交通费、工作人员经费、利润、税费税金、不可预见费等完成相应服务及后勤保障费用。提供费用报价明细表并作测算说明。
(四)提供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的供应商资质证明。
(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查询证明文件。
(六)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其他可以佐证机构资质、专业能力、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七)良好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以来单位缴纳税收记录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证明等,其中尚未完成2024年度财务审计的请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财务报表,已完成2024年度财务审计的请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八)承办同类政府专项资金项目评审、政策宣讲服务经验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评审项目合同情况或通知等。
(九)提供项目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六、申报材料印制要求
(一)统一采用A4纸张规格排版,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胶装,不可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一式六份。
(二)申报材料可自行编制封面,并在封面上注明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号码。
(三)申报材料首页、尾页各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涉及承诺内容的页面,加盖单位公章。
(四)提供申报材料的盖章扫描的PDF电子版(光盘刻录)。
七、其他事项
(一)服务费用从工作经费中支付,所有工作完成后一次性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在合同中约定。
(二)承接单位不得再将服务项目委托给其他第三方(聘请专家,以及出具审计报告工作除外),否则取消资格。
(三)如遴选出第一名出现变故或中途放弃的情况,工作经费将不再支付,应按排名顺序选取第二名继续开展本项工作。
(四)报名单位需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违反承诺函所述的不诚信行为,需对由此所产生的相应后果负责。
八、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报名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逾期不予受理。符合项目采购对象基本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九、联系方式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联系人:范女士、黄女士;电话:0763-3364392,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18号504室。
如对以上相关内容有意见或建议,或认为相关内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的,请在公告期满前一并反馈。
附件:承诺函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