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废止《清远市扶持广清纺织服装产业有序转移园建设、培育现代轻工纺织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政策(修订)》政策解读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11-18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培育战略性产业集群和产业有序梯度转移工作部署,优化我市产业布局,打造广清千亿级纺织服装产业集群,进一步促进产业差异化发展、错位招商,最终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联动发展的纺织服装产业平台和项目落地格局。

  2024年5月30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联合九部门,修订印发了《清远市扶持广清纺织服装产业有序转移园建设、培育现代轻工纺织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政策(修订)》(清工信〔2024〕86号),为纺织服装产业项目申报奖补提供政策依据。该修订政策自2024年5月3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5月30日。

  根据国家2024年8月1日实施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文件精神,为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清远市扶持广清纺织服装产业有序转移园建设、培育现代轻工纺织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政策(修订)》(清工信〔2024〕86号)开展问题及风险排查。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制定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的调整情况以及上级机关要求,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工作遵循日常清理与定期清理相结合、专项清理与全面清理相结合的原则”,需对《清远市扶持广清纺织服装产业有序转移园建设、培育现代轻工纺织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政策(修订)》(清工信〔2024〕86号)进行废止。

  二、制定依据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 277 号)。

  三、主要内容

  废止《清远市扶持广清纺织服装产业有序转移园建设、培育现代轻工纺织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政策(修订)》(清工信〔2024〕86号)。


  附件:关于废止《清远市扶持广清纺织服装产业有序转移园建设、培育现代轻工纺织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政策(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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