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督导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用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8-17

督导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

用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时时刻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的“四位一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行为。这是市交通运输局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行动之一,也是“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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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5月来,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少强多次组织交通、公安交警、高速公路公司、各拯救服务公司等多个部门,对高速公路有关工作进行部署,强调高速公路应急救援的重要性,并提出要求。一是完善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及分工;二是完善突发事故急危重伤员救治,建立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对急危重伤员优先救治,使伤员得到及时、妥善处置;三是加强应急救援协同联动,推广“空地一体化”应急救援机制;四是妥善处理救援服务收费不合理、救援不及时、服务态度差等投诉问题;五是加强应急救援人员培训,提升救援人员快速处置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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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群众关切的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是否文明、是否及时、收费是否合理等问题,市交通运输局自今年7月起,对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进行督导检查,覆盖全市高速公路4个车辆拯救公司、25个车辆救援备勤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对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车辆救援服务公司提出整改要求:一要确实落实车辆救援服务主体责任;二要将高速公路车辆救援纳入公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规范车辆救援服务行为;三要按安全规范操作车辆救援,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四要主动公开收费标准、服务电话、投诉渠道等信息,提高为民服务意识;五要加强救援人员技能培训,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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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对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排查,列出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积极加强高速公路应急救援监管,健全应急救援机制,提高救援服务群众满意度,确保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办成民生实事、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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